炎夏将至,2025年的高温补贴再度成为上海劳动者关注的焦点!许多人问:高温补贴到底哪几个月发放?我能领到吗? 别急,这篇将全方位解析发放时间、资格条件、常见误区及维权技巧,帮你明明白白享受权益!
根据上海市规定,高温津贴的发放时间为 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共4个月。只要此期间符合条件,劳动者即享受补贴。
发放标准:
金额:每月300元
方式:按月发放,不得按实际高温天数折算
形式:必须为货币,不用清凉饮料或实物替代
高温补贴并非人人有份,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露天作业者:如建筑工人、快递员、环卫工长期户外工作人员。
室内高温环境工作者:工作场所温度无法降至33℃以下(不含33℃)的劳动者。
注:就算单位安装空调,若温度未达标,仍需发放。
特殊群体处理:
劳务派遣员工:享有与用工单位员工同工同酬的权利,津贴由实际用工单位支付。
非全日制用工:上海裁审实践倾向于不发放(除非另有约定)。
半露天岗位(如保安需室外巡逻):企业民主协商制定规则,但司法实践支持全额发放。
误区1:无高温天气不发
真相:发放与否仅取决于工作环境(露天或室温≥33℃),与天气是否高温无关。即便梅雨季天天下雨,只要环境符合条件就必须发放。
误区2:夜班或缩短工时不发
真相:发放条件仅与环境相关,与工作时间段(白班/夜班)或工时长短无关。
误区3:饮料替代津贴
真相:清凉饮料与津贴需同时提供,二者不互换。企业需既发钱又供饮料。
Q:当月请假如何计算津贴?
A:未全勤时按 21.75天折算扣除未出勤天数的费用。企业也民主协商制定规则(如半月内缺勤发一半)。
Q:离职后能否追讨津贴?
A:离职前符合条件的时间段应发放!但注意:仲裁时效仅1年,超期丧失胜诉权。
Q:温度争议如何举证?
A:
若单位未装空调:由企业举证温度控。
若已装空调:劳动者需自行证明室温≥33℃(厨房高温岗位除外)。
维权途径:
→ 向企业提出异议并要求补发
→ 向人社部门投诉(举报时效2年)
→ 申请劳动仲裁
扩展知识:
高温津贴 计入工资总额且需缴税,但 不包含*低工资内(需额外发放)。
异地用工:优先按工作地(上海)标准执行。
中暑工伤:因高温作业中暑诊断为职业病(如热射病),申请工伤认定。
个人建议:企业集体协商明确发放细则(如半露天岗位规则),避免争议;劳动者应保留工作环境温度证据(如测温记录、工作照片),便于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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