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投入大量研发资源与合作伙伴共同开发核心技术,产品大卖后却迟迟收不到合同约定的提成费时,该怎么办? 大唐移动与展讯通信之间持续十余年、涉案总金额超10亿元的技术合作开发合同纠纷,正是许多科技企业面临的共同痛点。双方自2003年起合作开发TD-SCDMA芯片,大唐移动提供了核心技术知识产权,约定按销量收取提成费,但展讯销售芯片后却长期未按协议支付费用。这起经典案例揭示了技术合作中提成费计算与权益保障的复杂性与重要性。
技术合作开发,尤其是芯片等高端技术领域,往往伴随着高投入、高风险和高回报。提成费纠纷频发的根源在于几个关键因素:
合作周期长:从技术研发到产品上市销售,需要经历较长时间,市场环境可能发生巨大变化。
销售数据不透明:合作方可能不充分分享销售数据,导致提成费计算基础存疑。
合同条款模糊:关于提成费率、支付时间点、计算方式、审计权等约定不够清晰明确。
市场变化:产品实际市场表现可能与预期不符,导致一方对支付提成费的意愿下降。
大唐移动与展讯的纠纷中,展讯就曾辩称“双方合同已于2008年4月23日因期限届满终止,其在双方合作期限内没有实际销售TD芯片及模块”,试图规避支付责任。
大唐移动与展讯通信在2003年至2004年签署了4份合作协议,共同开发TD-SCDMA终端专用芯片及相关终端模块。根据协议:
大唐移动的职责:提供相关技术及知识产权,双方成立专门合作团队进行设计研发。
展讯的职责:负责芯片的销售,并支付提成费。
提成费结构:
基础提成费:基于使用了合作开发技术的芯片销量计算。
高层协议栈提成费:可能涉及更核心或更高级别的技术许可,费率通常更高。
争议焦点:尽管双方成功开发了芯片且展讯进行了销售并获利,但展讯未依约支付提成费。此前法院已判决展讯支付2009年至2012年期间的提成费及违约金约4.78亿元(大唐移动*终收到执行款4.81亿元)。此次大唐移动提起诉讼,是要求支付2013年1月1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提成费及违约金,涉案金额6.805亿元。
要避免陷入类似大唐移动的漫长诉讼,企业在技术合作开发中应采取以下措施:
1.合同条款务必清晰明确
详细定义提成费计算基础(如净销售额、销售数量)、提成费率(固定费率还是阶梯费率)、支付周期(按季度或年度)和支付时间。
明确约定审计权:确保你有权定期审计对方的销售记录,以核实提成费计算的准确性。
规定违约责任:对逾期支付、提供虚假销售数据等行为约定明确的违约金计算方式。
2.建立完善的销售数据监控机制
要求合作方定期提供详细的销售报告,包括产品型号、数量、价格、销售区域等信息。
在合同中约定引入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核查的权利,并明确费用承担方式。
3.明确知识产权归属与许可范围
在合作协议中清晰界定背景知识产权(各方自带技术)和前景知识产权(合作产生的新技术)的归属。
明确技术许可的范围(如地域、领域、是否**)、期限和权利边界。
4.保留所有履行证据并关注诉讼时效
妥善保管合同、技术交付凭证、会议纪要、往来函件、销售报告等所有相关文件。
密切关注诉讼时效。中国的普通诉讼时效为三年。虽然大唐移动之前的案件中,展讯曾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未获法院支持,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忽视时效问题。及时主张权利至关重要。
如果像大唐移动一样,合作方长期拖欠提成费,可以考虑:
协商与调解:首先尝试与对方进行正式协商,或寻求第三方调解。
发出正式函件:委托律师发出律师函,正式催告付款,并保留证据。
申请财产保全:在提起诉讼的同时,像大唐移动一样申请财产保全,以防止对方转移资产,保障未来判决的执行。
提起诉讼或仲裁:根据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大唐移动与展讯的漫长纠纷给人以深刻启示:在技术合作中,无论合作初期关系多么融洽,都必须用严谨的合同来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芯片等技术开发合作周期长、投入大,清晰的协议和可靠的执行机制是保障双方利益、维系合作关系的基石。
对于像紫光展锐这样正处于IPO关键期的企业而言,妥善处理此类重大诉讼尤为重要,因为它直接关系到公司的财务清晰度和潜在负债评估。此案再次提醒所有科技企业,重视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合同履行不仅是法律要求,更是核心商业竞争力的一部分。
数据视角
据公开信息,大唐移动在2023年1月收到了此前案件(2009-2012年提成费)的执行款4.81亿元。这笔款项的成功执行,无疑为大唐移动继续追索2013年后的提成费增添了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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